大噸位用于強夯法(10~40)t)夯錘,重復吊裝至高位(6~30)m)使其自由下落,使地基具有沖擊和振蕩能量,進而達到漸進地基土的強度,降低其壓縮性,提高其抗振蕩和液化能力,消除土壤的凹陷。
了解詳細>>強夯法適用于礫石土的處理.砂土.低飽和度粉土和粘性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素填土等地基。對于高飽和度粉土、粘性土等地基,應在夯坑內回填塊石.在強夯更換礫石或其他粗顆粒材料時,應通過現場試驗確認其適用性。在強夯基礎上安全生產。
了解詳細>>強夯地基竣工后,應對地基結構的承載力和數量進行測試。承載力試驗應用于原位試驗和室內巖土工程試驗。數量試驗應根據當地建筑物的雜亂程度和技術人員采取的檢驗方法進行。一般土建檢驗方法不少于3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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